吴菁代表建议,由经信部门牵头,落实小型乘用电动汽车经销企业在销售时,应随车按1:1配装充电桩;由房管部门牵头,研究出台扶持措施,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完善充电基础设施配建;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居民住宅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监管。
记者从市工信局了解到,去年我市领取新能源非公交车推广应用补助的182辆新能源汽车中,共有30辆配装了充电桩。因部分车辆为公共领域车辆,车主无自有停车位,部分小区物业不同意安装等原因,暂未能实现随车1:1配装充电桩。“下一步,我们要继续依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工作,推动经销商随车为车主配装充电桩。”
市房管局表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目前全市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老旧小区有18个,已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38个,预留15个,还有8个正在建设。“因为业主自身问题,还有安全责任方面的问题,在小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会有一定阻力。”市房管局说,接下来,他们会积极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督促物业企业全力配合。“无固定车位的用户,在业主大会授权同意下,可按一定比例划出合理的公共充电车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
记者还从市应急管理部门了解到,他们也将指导物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物业值班人员每2小时实行一次电动汽车充电点的消防安全巡查,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备案。还要定期对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及时回访检查。同时鼓励物业对电动汽车充电点采取技防物防措施,如配备推车式灭火器、消防智能化监控设施等,确保在发生火灾时早处置,降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