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成都的谷先生花费20多万购买了一辆纯电新能源汽车,当他信誓坦坦的去申请安装充电桩时,遇到了难题。谷先生先找的小区物业,本以为填一些信息没两天就能安装,谁知物业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先去派出所报备。谷先生没多想,转身就去派出所报备了。到了派出所,接待人员告诉谷先生,由于安装充电桩存在失火隐患,再加上一些小区的用电设备并不支持大量安装充电桩,所以现阶段只能进行安装登记。至于何时可以安装,只能等上头部门下发明确的相关规定才可以。
据谷先生了解,目前小区内仅有3名车主登记了,加上谷先生也才4个。后来派出所登记人员也表示,现在想要安装充电桩也可以,但是后期小区统一安装的时候,个人充电桩电路要配合整体施工。听到这里谷先生放心了,第二天又去找物业了,谁曾想遇到了更“恐怖”的安装前提条件。
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设施设备和配套设备均为全体业主所有,想要个人安装充电桩等类似的附属设施,要获得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谷先生小区内有近千户人家,为了一个充电桩,需要挨家挨户去获得邻居们的肯定,光是想想都够头疼的了!
没有办法,最终谷先生还是放弃了,只能选择去两条街以外的公共充电桩为爱车充电!从谷先生的事件分析,不是不让安充电桩,只不过现在还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所以没有哪个部门敢打包票让个人安装充电桩。网友们的评论也是两极化严重,有觉得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容易自燃,小区内最好不要安装充电桩。还有一些网友觉得,安装充电桩实在是太麻烦,相关部门应该抓紧颁布相关规定!对充电桩的问题,你们是支持个人安装还是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