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丽日豪庭小区内,一位车主在使用充电桩为电动车充电。/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文/佛山日报记者岑雪莹、宋世伟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业主申请在既有车位安装家用充电桩,但部分小区物业管理处出于多种考虑拒绝出具同意书。家用充电桩难进小区。同时,不少新能源车主遇到过充电桩车位被占用等尴尬事,使用公共充电桩充电也并非易事。近日,佛山日报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报道引起社会关注。
家用充电桩入小区如何打破僵局?公共充电桩运维问题如何解决?市发展和改革局昨日表示,我市从政府牵头、规划引领、财政引导、落实规程四方面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将新建集中充电站201 座,新建分散式充电桩4042 个。其中,佛山供电局今年计划在全市建设600个充电桩,拟在碧桂园博智林机器人创研中心等地布点建设。
现状:社会停车场所建充电桩协调难度大
记者在走访佛山多个小区及公共停车场了解到,部分小区物业管理处拒绝出具《物业同意书》,导致业主向供电部门申请安装充电桩事宜只能搁置,而公共充电桩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车位被占、部分充电桩使用率不高以及不同的充电桩服务商需要下载不同的APP等问题。
从整体上看,近年来我市充电桩的普及度在不断提升。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建成充电站120座,分散式充电桩2408个(不包含充电站内的充电桩)。2019年,佛山供电局计划在全市建设600个充电桩,新建充电桩既有交流桩也有直流大功率充电桩,满足不同车型的不同充电需求,而充电桩布点将以重点工程项目为导向,如计划在碧桂园博智林机器人创研中心等布点建设。
然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规划、用地、电力等多项前提条件,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记者从市发改局了解到,对于公用充电站,充电设施的建设需要依附停车泊位解决,但在停车矛盾十分突出的地区,公共停车场(库)资源短缺,给充电设施的建设带来极大困难。而且,在社会停车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面对众多分散的利益主体,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协调难度大。
在布点考虑上,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社会公共充电站的主要服务除公交车外的其他社会乘用车辆,将优先考虑车流量大、路网密集的片区、建筑和人口密集较大或者具备良好的政策条件和建设基础的地区布点。其中,社会乘用车慢充充电桩应以分散建设的方式为主,在住宅小区、各单位办公场所、社会公共停车场以合理的比例配置。下一步,佛山将减少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
展望:“十三五”期间将新建分散式充电桩4042 个
根据佛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的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市将新建集中充电站201 座,其中公交车充电站108 座,出租车充电站18 座,城市公共充电站75 座。新建分散式充电桩4042个,其中分散式公共充电桩2132 个,内部专用充电桩1910 个。
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佛山从政府牵头、规划引领、财政引导、落实规程四方面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充电费用方面,佛山从2017年起就对充电服务费进行调整,明确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量计收,不分车型,收费标准为0.8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此标准为最高上限),从电价政策上鼓励、支持全市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充电桩建设的审批流程也将更加规范。2019年,我市出台了《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实施工作的通知》,重点要求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同时简化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全面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近日还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 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到,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安装申请,并提交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责任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改造承诺书、有电力设计资质设计的评估报告等材料。临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装完毕,需在物业管理处报备后才能投入使用。
针对不同的充电桩不同APP 的情况,市发改局回应,现有和新建公共充电设施必须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并实时提供运行信息。接入平台并验收合格的充电设施方可申请省级财政补贴,同时鼓励各类主体依托平台开发充电导航、故障报修、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