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对纯电动货车运营安全的重视,针对已发生事故车辆,车辆运营企业会同车辆生产企业应尽快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工作,全面排查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在相关原因尚未查明之前,各相关企业及个人因立即停止车辆的行驶,同时车辆应避免停放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区和商业区,易产生次事故的场所、货源密集的配送 服务网点等。
三、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加大对车辆充电安全的监控,条件允许的话,采取监控系统线上检测、工作人员线下监视的人机结合、联防联控模式。同时,根据事故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扑火灭火专用工具。
四、如车辆发生冒烟、燃烧等情况时,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报案,任何采取的行动都要以人身安全为前提。
以下是“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