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002074)3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与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签署《2017年动力电池采购合同》,中通客车拟向合肥国轩采购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合同总金额132,853.76万元,本合同为合肥国轩与中通客车签订的2017年年度供货合同。合同金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8.39%,因合同采用分批交货方式,交货期全部在2017年,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国轩高科表示,随着2016年新建产能的释放,2017年合肥国轩动力电池产品的交付能力得到充分保障,同时经过多年的积累,合肥国轩在资金、人员、技术、售后保障等方面也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中通客车是我国客车行业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具有“节能与新能源客车领导者”的行业地位,在新能源客车领域具有多年的产品和技术积累。该合同的签订将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汽车用动力锂电池行业的优势地位,同时为公司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持续拓展市场、实现战略升级带来良好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