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云南省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对省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配套补贴25%,州、市财政再配套补贴25%,并计划2018年云南省推广新能源汽车5万辆,使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省汽车总量的1%。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云南省将重点围绕私人购车、政府采购、公共出行、城市物流(含邮政,下同)以及旅游等领域,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等滇中城市群和重点旅游城市及景区,2018年推广5万辆新能源汽车。其他州、市不下达推广任务,由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
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方面。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重点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等滇中城市群和旅游城市及景区,加快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2018年昆明等滇中城市群及城际高速公路新增公共充电桩1.5万个,集中式充电站新增140座以上。其他州、市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促进推广目标的实现,方案还对新能源车提供了财政补贴支持。云南省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对省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配套补贴25%,州、市财政再配套补贴25%;对公共充电桩按直流桩500元/千瓦、交流桩200元/千瓦进行补贴,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各补贴50%。
此外,云南省还将进一步落实新能源汽车税费优惠政策、推行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管理,以及实行新能源汽车充电价格优惠政策。按照计划,2020年底前,云南省国有资本管理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经营性充(换)电站向用户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不超过0.8元/度。
近年来,云南省一直在大力鼓励推进新能源车发展。今年6月,云南工信委发布《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指出,到2020年,云南省计划形成年产50万辆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其中乘用车45万辆、商用车5万辆,形成年产动力电池10Gwh的能力,实现年销售收入1000亿元。滇中城市群聚集发展格局基本成型,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等门类基本齐全,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配套基本完整,生产、销售、运营、回收体系基本完善。力争3年至5年内,全省形成年产100万辆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实现年销售收入2000亿元,形成完整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