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目标的通知
苏新汽工办〔2018〕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目标的通知》(苏新汽[2018]1号)文件精神,我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9000辆标准车,充电桩建设2245个。现将推广目标分解到各市(区)(见附件1),请各市(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广应用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