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动汽车公用充电桩免收基本电费政策再延五年

发布日期:2018-08-01

核心提示:今天(8月1日)起,北京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港口岸电运营、海水淡化等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免收基本电费,免
 今天(8月1日)起,北京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港口岸电运营、海水淡化等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免收基本电费,免收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此外,本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严禁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各类加价。
 
所谓两部制电价,就是将与容量对应的基本电价和与用电量对应的电度电价结合起来决定电价的制度。据了解,2016年国家发改委曾发文明确,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对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价格优惠,执行大工业电价,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
 
近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发文明确,针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免收基本电费的政策将延长至2025年。也就是说,本市公用充电桩免收基本电费政策再延长五年。
 
严禁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不合理加价
 
据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目前,一些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未能有效传递和落实。
 
本市明确,严禁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各类加价。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 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为了提高本市最终用户的获得感,本市会加大力度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
 
本市已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据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据统计,一般工商业电量约占北京市全市总销售电量的50%。
 
今年以来,利用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期末留抵退税额一次性退返、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产生的资金空间,本市已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今年以来本市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价金额10.69亿元,平均降低2.26分/千瓦时(其中城区降低1.75分/千瓦时;郊区降低3.28分/千瓦时)。
 
销售电价
 
4月1日起,平均降低0.51分/千瓦时
 
5月1日起,平均降低1.48分/千瓦时
 
7月1日起,平均降低0.27分/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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