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奖励纯电动巡游出租车 一次性超额减排奖励16.48万元/车
深圳发布《深圳市纯电动巡游出租车超额减排奖励试点实施方案(2017-2018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将燃油出租车或纯电动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的和使用当年奖励等其他新增指标购买纯电动出租车的出租车经营企业,一次性超额减排奖励16.48万元/车。
2.漳州2020年前实现公交车电动化 给予置换和充电建设补贴
漳州市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新能源公交车置换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年,将全市2011—2013年购入的传统燃油城市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2020年前,全市传统能源城市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汽车。
3.济南发布2018年度巡游出租汽车退旧更新工作方案 新能源续航需大于250km
济南市发布《2018年度巡游出租汽车退旧更新工作方案》,根据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未来几年要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比例,济南市也将大力推进充电桩建设,结合冬季天然气供应紧张且短期内难以缓解的状况,出租汽车行业在补贴政策明确后,应积极响应能源转换工作,配合我市治霾攻坚战,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工作。
对于新能源汽车,方案要求,轴距≥2600mm;综合工况续航里程≥250公里,动力蓄电池质量保证期不低于4年或40万公里,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含增程式)纯电动续驶里程≥50公里;配备行车记录仪(车身内外双镜头、存储总容量≥128G、朝向车内镜头≥1080P且存储时间≥60小时,鼓励具备无线传输功能)。
4.广州加快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 2022年底拟实现出租车全面新能源化
广州近期发布《关于征求加快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关意见的通告》,意见中指出,2018年起广州市各出租车企业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75%,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至2022年底,广州市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全面新能源化。
并规定,凡更新、新增的新能源出租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
(二)属三厢车型的纯电动出租车,车身长度不小于4.60米,或轴距不小于2.65米;属两厢车型的纯电动出租车,车身长度不小于4.30米,或轴距不小于2.55米。
5.广州印发汽车产业战略规划: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能达100万辆
广州发布《广州市汽车产业2025战略规划》,截至2017年底,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约5万辆,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7706辆,同比增长53%。
根据规划,到2025年,广州市汽车总产能达500万辆,力争产销规模居中国汽车制造基地第一,力争实现汽车制造业年产值1万亿元。广州市的中国品牌汽车在全国布局产能达250万辆,产销规模位居中国品牌前三位。广州市新能源汽车产能达100万辆,进入国内前三位。乘用车新车整体油耗降至4升/100公里。
6.通过充电补助/停车免费等措施 莆田推进新能源汽车在旅游行业推广应用
莆田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旅游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打造湄洲岛智能网联无人驾驶特色小岛示范区。鼓励岛上居民置换原有燃油汽车,购买本市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充电补助5000元,市级财政和湄洲岛管委会财政各承担50%。
2018年,旅游部门研究制定各旅游景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市旅游景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我市3A级及以上旅游景点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
通知指出,购买本市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且在莆田上牌的,以发放充电卡方式给予一次性充电补助1500元。
7.今年将投放上万台纯电动货车 2018“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出炉
深圳近日正式发布《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根据行动计划,深圳将城区物流电动化工程、柴油车改造工程、机动车综合提标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工程、工业源减排工程等作为重点工作。
8.江西: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能达50万辆 动力电池产能达40GWh
江西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及“三电”关键零部件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新能源汽车产能达50万辆,锂离子动力电池产能达40GWh,新能源汽车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亿元,力争形成一家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整车企业。
在推广应用方面,推进公交客车电动化,2018-2020年每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客车的比例要分别达到55%、65%、75%。鼓励公共服务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2018-2020年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分别不低于30%、40%、50%。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私人购买、租用新能源乘用车。到2020年,全省累计推广应用10万辆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全省建成充电站260座、充电桩10万根,满足1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9.云南力争3-5年内形成年产100万辆新能源车能力 年销售收入2000亿元
云南正公开征求对《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到2020年,全省形成年产50万辆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其中乘用车45万辆、商用车5万辆,形成年产动力电池10GWh的能力,实现年销售收入1000亿元。力争3-5年内,全省形成年产100万辆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实现年销售收入2000亿元,形成完整产业链。
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方面,2018-2020年推广新能源汽车20万辆,三年分别推广3万辆、6万辆、11万辆新能源汽车,其中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大理、丽江等7州市推广量占到全省推广总数的80%。到2020年,全省规划建成350座集中式充换电站、16.3万个以上分散式充电桩,全省高速公路实现全覆盖。全省县级城市、骨干道路、主要旅游景区等实现基本覆盖。
10.广东八举措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 给予贴息支持
广东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规定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自2018年7月1日起全省充电服务价格最高限价调整为0.8元/kWh。
广州、珠海市2018年底实现公交电动化,珠三角其余各市到2020年前全部实现公交电动化(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85%);粤东西北各市市区到2020年电动公交车占比超80%。
2018-2020年,对省内生产并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贴息支持,其中,对乘用车贴息标准为:尚未获得国家购置补贴×不高于当年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0.5;对商用车贴息标准为:尚未获得国家购置补贴×不高于当年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1。
11.交通部公布绿色城配示范工程创建城市 新能源物流车将爆发!
6月1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确定天津、石家庄、邯郸、衡水、鄂尔多斯、苏州、厦门、青岛、许昌、安阳、襄阳、十堰、长沙、广州、深圳、成都、泸州、铜仁、兰州、银川、太原、大同等22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新能源物流车将迎来大发展!
12.惠州将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研发
惠州公示《广东省创建珠三角“中国制造2025”国际级示范区惠州分方案》,在珠三角创建示范区之际,惠州市将聚焦于电子信息和汽车领域,推动汽车产业实现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提升、建立新能源汽车试验体系与测试手段、新能源汽车“三电”等关键技术重大突破,率先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取得领先优势,抢占现代汽车产业发展制高点,为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3.佛山四大方面十九个举措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了《佛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该措施从“加强引进培育,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加强技术研发,提高新能源汽车产品核心竞争力”,“加强推广力度,积极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推进落实的保障措施”四大方面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跨越发展和传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14.广西北海涠洲岛7月起禁行新燃油车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北海市发布《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除岛上单位和个人现有依法登记使用的燃油机动车以外,禁止其他燃油机动车在岛上行驶;禁止运输新增燃油机动车上岛,但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制式警车、抢险救灾车辆以及专业作业车辆等除外。
15.河南驻马店从九大方面26项原则推广新能源汽车
河南驻马店发布了《驻马店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方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分步普及”,以城区为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区重点在公交车、公用车、公务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通知从总体思路、2018年推广应用目标、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动企业和私人使用新能源汽车、研究制定地方扶持政策、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积极宣传倡导绿色出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九大方面,遵循二十六条原则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
16.发改委、商务部:取消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
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自今年7月28日起施行。汽车领域,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17.连云港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 14个举措推动发展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连云港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2018年度)》,通知表示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鼓励和引导节能、环保、低碳等绿色产品消费。到2018年底,连云港市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00辆以上,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1100个以上。
新能源汽车方面,在公交、公务车等领域推广应用一批新能源汽车,鼓励私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领域。将制定公交车更新计划,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全部用新能源汽车;制定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鼓励政策,加快全市出租车电动化进程;制定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发展计划,统筹安排租赁网点和停车场地,使其与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出行方式协调发展。
18.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支持推广新能源汽车
国务院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计划中第四点第十五条提到,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第八条第三十一点提到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研究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