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合作双方致力于共同设立并经营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动力电池产品公司,满足甲方、甲方的分公司和子公司、甲方合资公司对汽车动力电池产品的需求,以盈利与可持续发展为其长期目标。经营范围包括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及电池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相关售后和技术咨询服务。
结合广汽集团公告,广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甲乙双方以现金出资,其中甲方出资51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乙方出资49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时代广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甲乙双方以现金出资,其中甲方出资4.9亿元,持股比例为49%,乙方出资5.1亿元,持股比例为51%。
广汽集团在公告表示,本次合资经营合同的签署及合资公司的成立,有利于深化公司与宁德时代的合作,实现新能源汽车主要零部件的稳定供应和降低主要零部件的采购成本,促进公司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提升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需要注意的是,《合资经营合同》涉及的动力电池系统及动力电池项目建设、投资规模等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