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其地方补贴由省级财政和省以下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上述公示的“8739万元、1.07亿元”即广东省承担的部分,各市级还将另外承担一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这些被划为一类地区的城市,原则上省里不会给予补贴资金,由这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自行全部承担。
2017、2018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 ||||
地方 |
2017年分配金额 (万元) |
2018年分配金额 (万元) |
小计(万元) | |
二类地区 | 江门 | 223 | 275 | 498 |
肇庆 | 454 | 558 | 1012 | |
三类地区 | 汕头 | 1291 | 1588 | 2879 |
揭阳 | 8 | 10 | 18 | |
潮州 | 123 | 151 | 274 | |
汕尾 | 2887 | 3553 | 6440 | |
梅州 | 1205 | 1482 | 2687 | |
河源 | 615 | 757 | 1372 | |
清远 | 520 | 640 | 1160 | |
韶关 | 234 | 288 | 522 | |
云浮 | 471 | 579 | 1050 | |
阳江 | 525 | 645 | 1170 | |
湛江 | 28 | 35 | 63 | |
茂名 | 90 | 111 | 201 | |
省直工作经费 | 65 | 65 | 130 | |
合计 | 8739 | 10737 | 19476 |
今年1月,广东省出台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在2017-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同时对2016-2020年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予以补贴。其中规定,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地方补贴,不超过国家补贴的50%;燃料电池汽车地方补贴不超国家补贴,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补贴标准。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单车的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的60%。
广东省级财政每年按照“锁定预算、总额控制”的原则安排补贴资金,综合考虑历史年度推广和计划推广情况,以及地方财力、本地产业发展情况等因素,采用因素法切块下达。参考其他省市的补贴力度,2018年北京市拨付的第一批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就达4591.3068万元,共涉及1168辆新能源车。相比之下,广东省安排的专项资金额度不算突出,但像深圳、广州等经济发达的城市,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力度和所占份额都比较大。
截至2017年底,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20万辆,占同期全国总量比例超过12%,推广应用规模居全国前列,其中,私人乘用车保有量超过10万辆。从区域分布来看,新能源汽车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占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比例高达94%,其中,深圳占全省比例达到80%。 配套设施方面,截至2017年底,广东省累计建成各类充电站690座,建成各类充电桩6万个,其中,高速公路服务区城际快充站38座,快充桩120个。
根据广东省的总体推广目标,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计划产能达到50万辆,全产业链产值2500亿元,关键技术得到大幅提升,市场主体2020年力争形成3到4家超过10万辆新能源汽车企业,4到5家超过5000辆的新能源科学骨干生产企业,以及2到3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新能源汽车专用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主要城市和城际公路的充电设施网络,全省推广运用新能源汽车达40万辆,私家车购买比例大幅提升,新能源公交占70%左右,基本实现纯电动公交规模化运营。
另外,广东省还计划扩大其他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环卫、城市物流等方面的应用,2018年起珠三角地区每年新增出租车、环卫车全部使用电动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他地区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10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每年更新新增城市物流车中纯电动汽车和氢燃料汽车比例不低于70%,逐年提高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