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省政府同意2017-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安排2017、2018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4月25日至4月3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或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发展改革委:禤鹏翔,电话:020-83134147
附件:2017、2018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