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潍坊市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站66座,出租车充换电站35座,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站4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30座,充电站总计171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7900台,公务与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42600台,充电桩总计50500台。
(一)电动公交车保有量预测
截止2016年底,全市现有公交车 4761 辆,已有2422辆电动公交车,以充电式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为主,运行状态良好。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12年版)》、《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潍坊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公共汽电车万人拥有量预测,2020年潍坊市域范围内公交车数量为6848辆。
根据《国管节能[2014]293 号》、《国办发[2014]35 号》、《鲁政办发〔2014〕41 号》要求,并按照优先推进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的原则,考虑新增、更新公交车辆 2016 年不低于 30%均采用电动公交车,以后逐年增加;至 2020 年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达到 50%以上,确定潍坊市电动公交车更新替代比例为 30%、35%、40%、45%、50%。规划至 2020 年,新增、更新电动公交车为 1882 辆,全市共计将有电动公交车 4304 辆,“十三五”期间新增 1882 辆电动公交车。
(二)电动出租车保有量预测
截止 2016 年底,我市城市出租车运营数量(保有量)为 4885辆。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潍坊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同时结合国家和潍坊地区网约车相关政策及近五年来潍坊地区出租车增长率,确定潍坊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出租车万人拥有量,规划至 2020 年,我市应有出租车 6069 辆。
根据《国管节能〔2014〕293 号》、《国办发〔2014〕35 号》、《鲁政办发〔2014〕41 号》、《潍政发〔2014〕9 号》要求,并按照优先推进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的原则,考虑新增、更新出租车辆 30%均采用电动出租车;《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潍政发〔2014〕9 号)文件中要求“2015 年底前出租车天然气改装率达到 95%”;故综上所述确定更新出租车辆 30%均采用电动出租车,新增出租车辆电动出租车的更新替代比例为 30%、35%、40%、45%、50%。规划至 2020 年,新增、更新电动出租车为 2558 辆,全市共计将有电动出租车 2610 辆,“十三五”期间新增 2558 辆电动出租车。
(三)电动物流环卫警用等专用车保有量预测
截止 2016 年底,我市城市物流环卫警用等专用车数量(保有量)为 867 辆。根据《物流环卫设施规划设计规范》,中对大、中、小城市城市物流环卫警用等专用车万人拥有量,及实际调研后,规划至2020年,我市应有物流环卫警用等专用车6939辆。
(四)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保有量预测
鼓励引导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更新公务车时积极采购新能源汽车,引导个人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或纯电动乘用车。根据潍坊市发展需求确定 2016-2020 年公务及私人车总替代新增量,如下表。规划至 2020 年 ,“十三五”期间新增 42573辆电动公务及私人乘用车。
综合上述四类电动汽车十三五期间新增数量, 确定2016-2020 年各类电动汽车合计新增量,2017 年,电动汽车新增量6414辆,2018年,电动汽车新增量7612辆。2019年,电动汽车新增量 15664 辆。2020 年,电动汽车新增量 20252 辆。规划至2020年合计新增各类电动汽车 49942 辆如下表。
在2018年之前,充换电设施需求主要集中在潍坊中心城区,根据潍坊市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结果,结合各类车型电能补给特点,到2020年,随着其他区域逐步发展,规划范围内的青州市、
寿光市、诸城市、高密市、昌邑市、安丘市、临朐县、昌乐县等地区均有较快发展。潍坊市未来充换电设施需求预测结果如下:
“十三五”期间,潍坊市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站66座,出租车充换电站35座,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站4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30座,充电站总计171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7900台,公务与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42600台,充电桩总计5050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