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时代已来!这些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政策你不得不看

发布日期:2017-02-23  来源:第一电动网

核心提示:继共享单车风靡大街小巷后,共享汽车也成为北京、上海、深圳、天津、重庆、杭州、长沙等城市的街头一景。在共享经济风靡的大背景


继“共享单车”风靡大街小巷后,“共享汽车”也成为北京、上海、深圳、天津、重庆、杭州、长沙等城市的街头一景。在共享经济风靡的大背景下,在城市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碳排放的发展诉求下,国内汽车共享行业备受关注,有望成为下一个“风口”。

近年来,分时租赁模式成为各地政府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汽车共享行业。北京一度用车、Gofun出行、零派乐享、宝驾出行、上海EVCARD、途歌TOGO深圳比亚迪、中兴、车普智能、联程共享、重庆即行car2go、盼达用车等运营商应运而生。

共享汽车时代已来!政策红利为分时租赁行业带来投资新机遇,那么这些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政策你不得不看。据第一电动网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安徽、合肥等32个省市出台的政策里提及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相关政策,其中上海、嘉定、芜湖、合肥、湖南等省市给予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运营或购车补贴,但随着2017年国家补贴政策调整后,其补贴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

一度用车投运的分时租赁电动汽车

国家方面,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提到,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北京

《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提出,开展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示范运行。建设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网络,使其成为城市多层次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

上海

《关于本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超过6000个,纯电动车超过20000辆,充电桩超过30000个。

运营车辆额度方面,原则上按需核发,每年额度安排不少于4000辆。对市级平台运营涉及的公共网络租赁等公共服务费用,给予财政资金补贴,2016年给予50%运营补贴,2017-2018年给予30%运营补贴,每年补贴上限不超过300万元。

嘉定区

《嘉定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17)》提到,力争到2017年底前在全区范围内新能源汽车共享租赁达1000辆,会员数达3万人;全市范围内新能源汽车共享租赁达15000辆,会员数达25万人;全国范围内(上海市除外)新能源汽车共享租赁达10000辆,会员数达50万人。给予在区内运营的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4万元∕辆,数量为2000辆。

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公交公司等租赁电动巴士用于往返机场等地点的专线、上下班通勤的班车、会务等,力争到2017年底共享电动班车达到100辆。给予共享电动班车购车补贴4万元∕辆,数量为100辆。

广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到,对于年营运里程超过5万公里的纯电动租赁车辆或年营运里程超过8万公里的纯电动出租车,各地市可在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内按一定标准给予运营费用补贴。

天津

《天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提到,支持组建新能源汽车专业化租赁公司,支持已有汽车租赁公司投资新能源汽车业务,通过采取分时租赁、以租代购等形式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驻马店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

句容

《2016年句容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到,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租赁、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公私合营(PPP)、融资租赁、分时租赁等模式,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充换电设施建设。

青岛

《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提到,研究租赁业务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可行性,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探索新能源汽车车联网业务创新模式,推进租赁业务与现代信息平台融合。开放租赁业务市场,加快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发展。

泰安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到,鼓励在公共服务领域试行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试行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

陕西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到,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整车租赁、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在个人领域,鼓励推广以小时计费、随取即用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运营模式。

浙江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力争到 2020 年,形成覆盖全省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格局,“十三五”期间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3万辆以上,私家车购买比例大幅提升,公交、环卫、物流、商业租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不低于 30%。

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互联网+”应用新模式,深化车辆分时租赁、车辆性能监测、“云服务”等车网融合模式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模式。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整车租赁服务领域。在杭州分时租赁模式的基础上,继续支持“车联网”租赁、融资租赁、“车分享”等多种有利于加快推广应用的运营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大力发展以市区短途代步出行为目的的纯电动汽车自驾租赁服务系统。

嘉兴

《嘉兴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操作细则》提到,以租赁、微公交等模式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其投资的新能源汽车(本地购置)及其充电基础设施总额(不含增值税,下同)达到1000万元的,视实际运行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补助。

台州

《台州市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扶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民营资本在我市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微公交”形式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

湖州

《2016年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倡导“共享共用、低碳环保、经济便捷”的出行模式,结合公车改革,试点在机关单位示范开展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服务。鼓励探索融资租赁、车电分离和以租代售等多种运营模式,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鼓励新能源汽车服务运营商发展“互联网+”的个性化出行服务,提升用户体验和运营效率。

金华

《2016年金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提到,以新能源乘用车为推广车型,通过建立新能源汽车租赁自驾商业运营体系,逐步提高用户体验度,推进新能源汽车在私人租赁领域商业化推广应用。

吉林

《关于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提到,鼓励在公交、出租、政府公务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等商业模式,在私人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和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商业模式。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入整车租赁和电池维护等领域,延伸产业链。

河北

《河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提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提供资金支持;鼓励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以融资融物等形式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安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到,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等服务,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并推广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

芜湖

《芜湖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6-2020年)》提出,2016年根据分时租赁公司在我市上牌并实际投入运营的车辆数,市财政给予每辆车800元/月的定额补贴, 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每辆车自运营之日起补贴两年,已享受分时租赁财政一次性补助的车辆不再重复享受。

分时租赁公司每建设一个分时租赁点(每个点不少于5个停车位,充电桩总功率不低于35千瓦),市财政给予每个租赁点1万元补贴。

合肥

《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提出,对车辆运营规模达到 300辆新能源汽车的分时租赁企业,第一年(是指 2016年)给予每车每月 500元的运营奖励,第二年(是指 2017年)给予每车每月300元的运营奖励。

海南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生态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到,在重点产业园区、政府办公区、风情小镇、旅游景区探索“全程自助、随借随还”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模式,策划实施一批“绿色通勤”、“绿色旅游”示范项目。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

三亚

《三亚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到,汽车租赁单位新增或更换车辆100%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使用纯电动汽车。在公交客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物流等公用服务领域探索融资租赁运营、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运营模式中的创新应用,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运营。在政府办公区、旅游景区、风情小镇、园区探索“全程自助、随借随还”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模式,策划实施 “绿色通勤”、“绿色旅游”示范项目。

文昌

《文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到,在重点产业园区、政府办公区、风情小镇、旅游景区探索“全程自助、随借随还”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模式,策划实施一批“绿色通勤”、“绿色旅游”示范项目。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营运服务领域,在公交客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城市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探索特许经营、融资租赁运营、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

湖南

《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促进运营企业积极发展分时租赁、专车运营、出租车运营等集中推广新模式。对一次性购置30辆以上新能源客车且用于租赁运营的非公交单位,按照当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30%给予省级财政购置奖补。

省内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开展分时租赁(含微公交)、专车运营、出租车运营等集中推广一次性达到一定数量的,给予一次性省级奖补。超出推广量部分,每增加一辆新能源乘用车,增加奖补1万元;增加的新能源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540元增加奖补,每辆车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

河南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

甘肃

《甘肃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到,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等服务,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并推广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大力推广纯电动汽车自驾租赁服务等城市微公交模式。

江苏

《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

云南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到,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开展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鼓励网约车、汽车租赁等新型业态采用新能源汽车,创新商业运营模式。

昆明

《关于印发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提到,支持采用分时租赁与长期租赁相结合、直接购买与融资租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市区短途代步出行新能源汽车自家租赁服务系统。到2018年底,力争分时租赁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500辆以上。

内蒙古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到,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鼓励金融创新,通过融资租赁、整车租赁、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按揭购买等方式,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

重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

南昌

《2016-2020年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车等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销售、运营、租赁等服务领域,大力发展4S店、充电设施服务点等各类售后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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