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市民黄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到市区文化公园遛弯时,在西门停车场经常能看到有非电动汽车停在有充电桩的车位上。“今天早上7点半的时候,8个充电桩车位上停着7辆非电动汽车,只有一个车位上停的是电动汽车。电动汽车现在还不普及,充电桩数量也十分有限,这样的行为,给电动汽车车主带来了很大不便!”黄先生说。
黄先生还表示,公园西门停车场内有国家电网的充电站,为的就是方便广大电动汽车车主,文化公园管理处也在充电站放置了提醒牌,上面写着:“非充电车辆禁止在有充电桩的车位停放,正常停车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把车停放在专用停车位。”
“公园停车场属于公共场所,需要所有市民共同维护良好的秩序,不要方便了自己,损害了他人的利益。”黄先生希望通过本报呼吁,广大非电动车主能提高素质,不要随意占用有充电桩的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