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安徽/苏州/合肥/西安/杭州等六省市出台新能源车宏观政策

发布日期:2017-09-14

核心提示:8月,安徽、苏州、合肥、西安、杭州、重庆六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综合政策。2017年1-8月共有30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
 8月,安徽、苏州、合肥、西安、杭州、重庆六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综合政策。2017年1-8月共有30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

除了宏观政策,2017年1-8月全国共有北京、深圳、广州、重庆、成都、贵阳、贵州、柳州、广元、广安、江西、宿迁、厦门、山西、甘肃、上海、杭州、温州、天津、西安、福州、江苏、南京、南通、镇江25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17年1-8月共有34个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政策。

8月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

安徽

8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明确,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资金。

苏州

苏州市经信委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表示为进一步提高苏州市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范围覆盖苏州市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电池、充电基础设施,重点是2017年1月1日之前投入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

合肥

合肥市发布《合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细则(2017年修订)》,要求非本市注册的整车生产企业需在肥成立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销售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认缴期限不超过1年),且在产品销售周期内无工商行政处罚及投诉情况。

西安

西安市发布《关于接入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所有在西安市备案、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包含私人领域、公共领域)和所有在西安市建设运营的公共、专用充电设施均需接入市级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私人用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

杭州

杭州根据当地最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要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参与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企业及车型备案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非在杭注册的生产企业需工商注册登记或委托一家在杭州主城区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销售机构申请备案。

重庆

近日,重庆市发布《重庆市新能源汽车路桥通行年费免缴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免缴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其中,已上牌车辆可申请退返缴纳的2017年1月1日至本细则颁发日期间的路桥通行年费。

2017年1-7月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

2017年1-7月共有28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湖北、三亚、江苏、云南、南充、连云港、呼和浩特、东莞、安徽等省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 

省市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

简要

北京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

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

2016年度在本市备案的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

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

《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

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

及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7年以前在本市完成备案的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需重新核定,

原备案信息不再作为享受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单独号牌配置及市级财政补贴政策的依据。

顺义

《关于顺义区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顺义区每年推广应用5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0年累计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2000辆以上。

到2020年力争新增公共充电桩2000个,充电站20座,实现城区一公里范围全覆盖。

上海

《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

车型备案登记要求 (2017年)》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国家新能源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受理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备案登记申请。

《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到2020年,保持并巩固上海智能网联汽车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力争在局部领域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努力建成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

东莞

《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

设备安装事宜的通知》

2017年生产或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必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

2016年及以前已出厂或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应为用户提供无偿加装服务。

安徽

《安徽省“十三五”汽车

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到2020年,汽车销售规模达到200万辆,新能源汽车将占自主品牌五分之一。

合肥

《合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及产品管理细则》

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需配备一定数量新能源汽车专业技术人员、

专用维修工位及专用维修工具。每家机构需配备一定数量交流和直流充电桩,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承诺对社会开放,并对其进行有效监控。

成都

《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

新能源汽车在本市域内出行不受尾号限行限制。3年内逐步取消燃油货运车辆入城证发放

(除认定的特种货运车辆外),纯电动城市物流配送车入城不受限。

贵阳

《关于促进贵阳市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意见》

贵阳市补助标准按照贵州省升级补助标准的100%进行跟进补助,

国家、省、市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东莞

《东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

到2020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万辆以上。

在市内各区域及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约300座充电站、53000个充电桩。

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市新能源汽车

销售商登记管理办法》

新能源汽车销售商在呼和浩特销售新能源汽车,

应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登记。

镇江

《镇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

到2020年,累计建设充电桩8000个以上,力争建成充电桩1万个,满足1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

今后四年间,我市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1.6万辆以上。

成都

《成都市关于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

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到2018年底,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点达到2500个,充电桩达到10000个;

到2020年底,形成覆盖广泛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点达到5000个,充电桩达到20000个。

深圳

《深圳市汽车租赁

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使用新能源汽车开展租赁服务,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当使用纯电动车辆开展分时租赁业务。

深圳市汽车租赁经营实行备案管理,汽车租赁经营者应依法进行经营主体备案和车辆备案。

广元

《广元市支持新能源汽车

产业发展八条措施》

加快纯电动公交车示范建设、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落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广元市财政拟按中央补贴标准的25%再给予地方补贴。

连云港

《连云港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到2020年连云港市计划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达到20000辆,建设充电桩5000个。

湖州

《2017年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和产业培育推进计划》

力争201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4100辆标车以上,其中市本级推广应用2600辆标车。

力争2017年全市新建充电站12座,公共充电桩380个。

安康

《安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集中式充电站20座,分散式充电桩2100个。

海南

《2017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总量为4960辆。2017年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60%;

环卫、物流、邮政、机场用车、旅游景区用车新增和更换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

天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津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的通知》

对在天津市进行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

生产企业和产品进行更加全面和严格的规范化管理,

确保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运行。

山西

《山西省新能源汽车产业

发展2017年行动计划》

2017年,推进一批重点项目投产或部分投产,力争全年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

推动一批龙头企业实现规模化生产,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0万辆。

西安

《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允许新能源汽车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新能源汽车不受冬防期市区道路限行等交通管制限制;

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给予通行便利,不受市区道路限时限行的交通管制限制。

南充

《“十三五”新能源汽车

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到2020年,完成“千亿百家”计划,年生产整车规模达15万台(含专用车),产业产值超1000亿元,

培育出100家产值3亿元以上的专业化程度较高、研发实力较强的小巨人型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制造企业。

湖北

《湖北省新能源汽车及专用车

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50万辆/年,

主营业务收入1500亿元。

柳州

《推进新能源汽车

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到2020年,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形成年产40万辆的生产能力,

 2016-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突破30万辆。

三亚

《三亚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到2020年底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6000辆(其中,

2016年为600辆),建设充电桩5600个。

江苏

《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十三五”期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超过25万辆。

到2020年,累计建设充电桩约17万个,力争建成充电桩20万个,

满足20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

西宁

《西宁市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到2020年,西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方面走在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预计到2020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不少于10000辆。

内蒙古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全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达到10万辆(标准车)。

云南

《云南省新能源汽车

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到2020年形成年产30万辆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并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

机场、车站、大型公共服务场所等充电设施全覆盖。

 

 
关键词: 充电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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