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持续改善深圳环境空气质量,创造更宜居城市环境,深圳人居委起草《关于禁止轻型柴油车办理注册登记和异地转入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通告所称轻型柴油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轻型、微型柴油载货汽车和小型、微型柴油载客汽车。其中轻型柴油载货汽车仅限车辆最大总质量为3500kg(含3500kg)以下的车型。自11月起,深圳禁止轻型柴油车办理注册登记和异地转入。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5日。
据了解,机动车排放的NOX和PM污染物约有9成来自柴油车尾气排放。
具体为,机动车尾气污染目前是深圳最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其中在各类排放源对深圳市PM2.5的占比中,机动车高居第一,占31%。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约有323万辆,其中有34余万辆柴油车,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10.6%,但其NOX和PM却分别占了机动车NOX排放总量的90%及PM排放总量的87%。
据初步估算,深圳禁止轻型柴油车上牌后,预计可减少CO排放1114吨;HC减少574吨;NOX减少2093吨;PM2.5减少47.3吨。
禁止轻型柴油车上牌是今年以来老旧车淘汰、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此外,目前深圳轻型货车纯电动化已具备了较成熟的技术条件及应用市场、良好的政策环境,基本能全面推动电动、天然气等新能源车替代轻型柴油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