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一年。对此,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济南市目前仅有六七千辆电动汽车,考虑到该市场的发展需要,决定应该先把市场培养起来,再计算成本。
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价格按充换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充电服务最高限价为1.45元(含服务费0.60元)。公交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为每千瓦时1.35元(含服务费0.60元)。该通知指出,以上充电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内下浮,下浮幅度不限,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对充电服务费实行优惠。
市物价局提醒,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充换电电价等标准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