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促进冷链物流规范健康发展,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保障食品药品流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交通运输是冷链物流的基础环节和重要载体,在支撑冷链物流发展中发挥着主体作用。目前,我国冷链物流运输环节“断链”现象较为普遍,运输装备技术水平低、行业监管不足、标准规范执行不到位,影响了冷链物流整体服务品质和安全保障能力。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相关要求,推动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促进冷链物流健康规范发展,保障鲜活农产品和食品流通安全,支撑产业转型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满足全社会冷链物流需求、提升冷链物流服务品质、保障食品流通安全为目标导向,坚持市场主导、问题导向、创新驱动、协同发展,深入推进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冷链物流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提升设施设备技术水平、健全全程温控体系、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强化企业运营监管,力争到2020年,初步形成全程温控、标准规范、运行高效、安全绿色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断链”问题基本解决,全面提升冷链物流服务品质,有效保障食品流通安全。
二、加快完善冷链物流设施设备
1.严格冷藏保温车辆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定发布《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将冷藏保温车辆作为专用货运车辆加强管理,并将温度监控设备性能要求作为冷藏保温车辆投入运营的基本条件。对于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不允许投入冷链物流市场。引导高耗能、低效率、不合规的冷藏保温车加快退出市场。
2.严格冷藏保温车辆使用过程管理。做好冷藏保温车辆的年度审验,制定发布《冷藏保温车辆温度记录与监控设备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冷藏保温车辆分类及技术要求》等行业标准,明确对冷藏保温车辆及其温控、制冷设备等的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并纳入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确保温控、制冷设备性能合格。
3.提升冷链物流装备专业化水平。鼓励多温层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冷藏厢式半挂车、低温保温容器等标准化运载单元以及轻量化、新能源等节能环保冷藏保温车型在冷链物流中推广使用,提高冷链物流装备的专业化、标准化、轻量化水平。完善冷藏集装箱供需体系,建立跨运输方式的冷藏集装箱循环共享共用系统,提高冷藏集装箱的利用效率。
4.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仓储、集配、运输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型冷链物流园区,加快面向农产品生产基地,特别是中西部农产品规模较大地区的冷链物流园区建设。引导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完善冷链物流服务功能,合理规划园区内冷藏库、恒温库、冷冻库等设施的布局,支持标准化冷库、封闭低温装卸货台、温控理货区建设,促进制冷、温控、装卸、分拣包装等先进设备的推广应用。加快农村冷链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完善“最先一公里”产地预冷设施。
三、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创新发展
5.引导传统冷链物流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冷链物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拓展经营网络,创新服务产品,引导单一运输服务向定制化、个性化增值服务转型,提升冷链物流服务品质。鼓励有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加强与农产品生产、生鲜食品加工、商贸流通企业在订单管理、仓储管理、物流配送、温度监控等方面的协同对接,推动冷链物流企业向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发展,提高冷链物流企业供应链服务水平。
6.创新企业运营组织模式。依托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发展“海运+冷藏班列”海铁联运、“中欧冷藏班列”公铁联运、公水联运、空陆联运等多式联运新模式。加强多式联运冷藏设施设备在技术标准、信息资源、服务规范、作业流程等方面的有效对接,引导冷链物流企业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支持冷链物流企业依托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无车、无船承运业务,鼓励企业根据冷链产品消费需求特点,创新运营组织模式,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提高冷链物流运作效率。
7.鼓励企业联盟发展。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信共赢”的原则,鼓励不同类型的企业以资本、产品、信息为纽带,建立冷链物流联盟,加强合作,实现资源整合,促进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升市场集中度,扭转市场主体过散、过弱的局面,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
四、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8.构建冷链物流温度监控系统。鼓励冷链物流企业自建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建设冷链物流设施设备的远程监控系统,对冷藏保温库、冷藏保温车辆、冷藏集装箱内的温度进行实时监测记录,及时处置温度异常等情况,确保冷链物流运输环节温度控制“不断链”。
9.促进冷链物流信息互联共享。冷链物流企业应加强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收发货人提供全程定位跟踪和温度监控服务,推进冷链上下游企业信息共享,实现订单处理、运输仓储、城市配送、结算等业务环节的有效对接,促进资源优化调度和业务协同。
五、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10.强化对冷链物流运输环节温度监控的监管。建立对冷链物流企业温度监控记录的抽检抽查制度,对温控记录、运单数据进行核查比对,作为政府行业监管和企业信用评价的依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引导形成运输企业和收发货人在货物交付、装卸、运输等环节的温度记录查验机制。
11.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服务和信用评价。制订发布《道路冷链运输服务规则》,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以温度控制为核心的冷链物流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冷链物流服务质量和信用评价体系。开展冷链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对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
六、健全完善相关政策
12.优化城市配送冷藏保温车辆通行管理。研究开展城市冷链配送需求量调查预测及冷藏保温车辆标识化管理工作,为科学配置冷链物流资源提供依据。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公安部门,调整完善城市配送冷藏保温车辆通行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冷链配送停靠装卸设施,推动实现配送车辆便利通行。
13.降低冷链物流通行成本。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引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运输鲜活农产品,确保冷链物流企业运输鲜活农产品依法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七、保障措施
14.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健全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行业监管的联动机制,规范冷链物流企业经营行为。在冷链物流用地、融资、税收、保险、通行等问题加强协调配合,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形成推进冷链物流发展的合力。
15.注重冷链物流人才培养。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国内外著名企业联合建立冷链物流综合培训和试验基地,加强冷链物流学科及研发中心建设,提高冷链物流管理和操作人员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
16.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标准制修订、服务质量认证、产品标识化管理、政策建议、交流合作、资质评定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规范冷链物流企业经营行为,推动行业自律。
交通运输部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