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0年,为满足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根据不同应用领域电动汽车配置要求,建成公交车专用充换电站20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1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130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3万个,公务车与私家车分散式自用充电桩15万个,城际快充站170座,计划总投资100亿元。
预计2017—2020年新增用电量33亿千瓦时,替代燃油300万吨。2017—2020年,我省将重点建设公交、环卫、物流等城市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优先在公交站场、出租车站场、大型商城、超市、文体场馆、工业园区、旅游风景区等选取具有示范作用的公共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启动老旧小区车库配电设施改造。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推进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充电服务全面覆盖全省各市及省内、省际高速路段,充电网络全面形成,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发展需求。
2017年起,新建住宅小区车库应具备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停车场充电桩须按比例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