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公共类充电桩数量前十的分别为:北京26265个、广东25201个、上海22016个、江苏19698个、山东15378个、河北8853个、安徽8805个、天津8350个、浙江7336个、湖北5382个。
截至2017年7月,联盟内成员整车企业总计上报私人类充电桩149011个,其中交流充电桩148998个,直流充电桩13个。截至2017年7月,通过联盟内成员整车企业(比亚迪、北汽、上汽、江淮、长安、特斯拉、东风电动、东风日产、奇瑞、广汽、一汽)采样车桩相随信息数据173007条,未能配建充电桩占比13.87%,其中由于“集团用户自行建桩”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3.21%,由于“工作地没有固定停车位”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1.78%,由于“居住地没有固定停车位”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3.04%,由于“居住地物业不配合”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1.03%,由于“居住地报装接电难度大”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0.39%。
省级行政区域充电桩数量排名及明细(不含港、澳、台)
车桩相随信息统计
备注: “不明原因”等不建桩原因统一纳入“其他原因”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