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7号文之外,纯电动乘用车资质申请另有蹊径?

发布日期:2017-07-21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肖莹

核心提示:在工信部7月17日公示的第298批新车《公告》中,御捷一款以7字开头的纯电动轿车进入《公告》引发行业关注。据笔者了解,此前御捷
        在工信部7月17日公示的第298批新车《公告》中,御捷一款以“7”字开头的纯电动轿车进入《公告》引发行业关注。据笔者了解,此前御捷拥有的乘用车资质是“其他乘用车”类,也就是俗称“6”字头的资质。而且御捷尚未获得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纯电动乘用车项目的批复,那么御捷是如何获得纯电动轿车生产资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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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第298批《公告》信息公示

据御捷内部人员介绍,御捷纯电动轿车生产资质的获得,属于乘用车生产资质内的“小跨类”升级,根据国家“简政放权”的要求,一些汽车项目被下放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审批,再经过工信部进行准入审查。

笔者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在2017年6月12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中。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燃油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以下新建传统燃油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但是在跨细分类等投资项目核准留了余地,即现有乘用车、商用车企业申请建设跨细分类(乘用车细分类为轿车类、其他乘用车类,商用车细分类为客车类、半挂牵引车及货车类)投资项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允许申请。

而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规定,“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由此可知,关于乘用车跨细分类项目的审批可由省级政府进行。

在御捷获得纯电动轿车资质之前,工信部发布的第295批新车《公告》中,南京金龙等三家商用车企业升级为乘用车整车生产资质企业也一度引起行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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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第295批《公告》信息公示

 

根据上图可知,这三家企业都属于改装类乘用车生产企业升级为其他乘用车整车生产企业。工信部在2012年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6年起,在《公告》管理中取消改装类其他乘用车、皮卡生产企业类别。现有改装类其他乘用车、皮卡生产企业应尽快达到同类新建整车生产企业的准入条件,升级为整车企业。未按时升级的上述两类改装类企业,应分别转产客车、专用汽车等产品。

其实,御捷获得纯电动轿车资质的基础也是收购了河北一家改装类乘用车企业,然后将其升级成其他类乘用车整车企业,获得其他类别乘用车生产资质后再升级为轿车生产资质。这样来看,御捷获得轿车资质的模式,似乎也可以被像南京金龙等拥有其他乘用车整车生产企业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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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御捷车企内部人士表示,御捷获得资质的模式已经不太可能被复制。目前,国家为了控制汽车产能,已经暂停了汽车项目的审批,这其中既包括由地方政府可以审批的项目,也包括由国家发改委审批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项目,而后续政策会如何调整尚未可知。此外,根据工信部39号令,新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9年6月17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同时废止。新版准入政策发布后,准入管理将更加严格,企业通过工信部准入审查这一步难度增大。

总结来讲,在汽车项目审批恢复后,地方政府审批项目的权限或将调整,要想像御捷一样获得纯电动轿车资质的路径有可能走不通了。即使这条路径还存在,企业获得资质的难度也会大大提高,和申请新建纯电动乘用车资质的难度不相上下。


 
关键词: 乘用车 生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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