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要求,政府机关停车场、政府公共服务窗口停车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专用车位。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政府机关停车场、政府公共服务窗口停车场共有约1700停车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计划建设170个充电桩和专用车位。2014年已完成10个,2015年完成剩余160个。
今年,在综合交通枢纽、公交保养场、首末站、出租车服务中心,将建设一批公交车、出租车专用充换电设施。市交通集团2014年已建设公交车充电桩788个、出租车充电桩284个、充换电站3座,2015年建设完成公交车充电桩1487个、出租车充电桩466个。各区建设1座不低于500停车位(充电桩)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停车场,或合理选择多处布点(建设总量不低于500个充电桩),包括在规模达100车位以上的经营性停车场、新建社会停车场、大型商业区停车场等处选址试点建设。市供电公司建设不少于10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13处换电工位及200个充电桩。鼓励现有已规划建设停车设施的居住小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该计划还提出,要鼓励现有已规划建设停车设施的居住小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区(含开发区、园区)按照“市、区分担”原则,对全市充换电服务运营商建设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给予补贴,各自给予的补贴不低于建设费用的15%。
南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计划
序号 |
责任单位 |
任务内容 |
2015年时序进度 |
1 |
市市级机关管理局 |
在政府机关停车场、政府公共服务窗口停车场,建设17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专用车位 |
完成160个 |
2 |
市交通集团 |
在综合交通枢纽、公交保养场、首末站、出租车服务中心,建设一批公交车、出租车专用充换电设施 |
完成公交车充电桩1487个、出租车充电桩466个 |
3 |
玄武区 |
各区建设1座不低于500停车位(充电桩)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停车场,或合理选择多处布点(建设总量不低于500个充电桩) |
完成500个充电桩 |
4 |
秦淮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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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邺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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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鼓楼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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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栖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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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雨花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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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江宁区 |
完成500个充电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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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浦口区 |
完成400个充电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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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六合区 |
完成500个充电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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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溧水区 |
完成500个充电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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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高淳区 |
完成443个充电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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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南京供电公司 |
建设不少于10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13处换电工位及200个充电桩 |
完成4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8处换电工位及81个充电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