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表示,本次收到的款项将直接冲减公司已销售新能源汽车形成的其他应收款,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月20日,力帆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7月18日收到重庆市财政局转拨支付的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合计1,388.4万元。
公司表示,本次收到的款项将直接冲减公司已销售新能源汽车形成的其他应收款,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