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海港区吴家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为20MW,拟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电机组,按20%·2小时配套建设4MW/8MWh储能装置,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集电线路长约9.5km,年发电量约42524.2MWh,配套建设值班室和休息室(123㎡)。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339.18万元,建设地点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杜庄镇、海阳镇、北港镇。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电电力秦皇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全文如下: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海港区吴家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电电力秦皇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海港区吴家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保障性)核准的请示》(国电秦皇岛新能源〔2024〕1号)及河北能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海港区吴家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依据《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河北省发改委《关于下达河北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3〕859号)、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303022023XS0020419号)、海港区发改局《关于海港区吴家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海发改〔2024〕1号,低风险),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海港区吴家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电电力秦皇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杜庄镇、海阳镇、北港镇。(具体位置及线路路径方案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为20MW,拟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电机组,按20%·2小时配套建设4MW/8MWh储能装置,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集电线路长约9.5km,年发电量约42524.2MWh,配套建设值班室和休息室(123㎡)。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339.1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五、项目招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执行。
六、核准项目相关文件:河北省发改委《关于下达河北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3〕859号)、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303022023XS0020419号)、海港区发改局《关于海港区吴家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海发改〔2024〕1号)等文件。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八、请你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并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住建、资源规划、生态环境、水务、气象、农业农村、统计、电力等部门监管。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