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段包括压缩空气储能系统所需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运输(含保险)、卸车、保管、安装及调试;另包含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消缺、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全部内容。
华能新能源公司阜康市华能100万光伏+压缩空气储能100MW/1000MWh项目储能电站地面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1-1-14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阜康市华能100万光伏+压缩空气储能100MW/1000MWh项目储能电站地面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阜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阜康市甘河子镇上户沟哈萨克民族乡
2.2 规模:100MW/1000MWh压缩空气储能系统
2.3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5个月内全部到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 华能新能源公司阜康市华能100万光伏+压缩空气储能100MW/1000MWh项目储能电站地面设备采购标段包1。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标段包括压缩空气储能系统所需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运输(含保险)、卸车、保管、安装及调试;另包含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消缺、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全部内容。
具体包括:
2.5.1压缩空气储能系统工艺包及供货
(1)压缩空气储能系统
包括压缩机系统、膨胀机系统、储热系统、电气系统(含变电站)、控制系统等储气系统所有工艺相关设备材料供货、运输、接车、卸车及仓储保管;
包括压缩空气储能系统工艺包。
(2)辅助系统
工艺部分厂用电、仪表气系统、冷却系统、纯水系统、桥式起重机(主厂房)。
2.5.2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安装
(1)储能电站地面设备安装及系统集成
压缩机系统、膨胀机系统、储热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安装及系统集成。
变电站全部设备和材料的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主变、配电装置、GIS)及其附件、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的安装工程;
(3)辅助生产系统及其他供货设备的安装,包括工艺部分厂用电、仪表气系统、冷却系统、纯水系统、桥式起重机(主厂房)。
(4)设备本身操作平台、联络平台、扶梯栏杆、爬梯、格栅板等安装。
(5)调试、试运等服务
负责压缩空气储能系统各系统的单体调试和分部调试(不含地下储气库)。由招标人组织压缩空气储能系统整体套系统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投标人和地下储气库施工方、设计方配合确定相关方案,各自负责本标段的操作及缺陷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提供1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工程示范项目质保期内检修维护服务和技术培训服务。
负责系统的性能测试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励磁系统、调速系统建模及参数实测试验、电力系统稳定器参数整定试验、发电机进相试验、一次调频试验、AGC/AVC试验等电网调度机构要求的相关试验,并提供电网计算分析、建模等工作所需的设备参数及保护定值等,直至招标人完成所有电网要求工作。
2.5.3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招标人协调解决,投标人承担相应费用。
在招标人办理的征地红线之外,由投标人自身用到的临建设施用地(施工营地、材料堆场、施工便道、组装场地等)由招标人提供,超出范围部分投标人自行解决。
2.5.4 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
本标段所有设备调试,完成质量监督、并网验收、档案验收等验收工作,以上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本标段所涉及的设备性能试验及涉网试验均由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须负责技改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及涉网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电费承担节点以变电系统受电时间为准,受电时间后网侧电费由招标人承担。
分系统调试、联合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期间售电收入归招标人。
其它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储能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工作内容也视为包含在本工程内。
2.5.5 其他工作
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检验、检测及验收,并承担相关配合费用。
2.5.5.1 工程质量检查检测
a、项目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配合费用;
b、项目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配合费用;
c、当地电网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配合费用。
2.5.5.2 项目验收
a、工程启动验收
b、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
c、档案专项验收
d、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制
e、项目竣工验收
2.5.5.3 其它工作
(1)投标人配合质量监督注册,负责工程现场质监对接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配合费用。
(2)投标人配合相关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工程质量应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投标人应负责本标段范围内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投标人负责签订本标段范围内各项并网检测(包括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等)合同。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并网检测工作开展并确保所采购设备通过上述检测。
(4)本标段范围内所有涉网手续办理,包括定值计算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电网对接和保护定值计算等相关工作。
(5)投标人负责施工、生产生活、临建用地、施工便道用地等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补偿、复原、复耕、复绿、恢复及公路开口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场外交通由投标方负责,进场道路由招标方负责。交界面为市政道路终点。
(6)招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人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如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8)投标人负责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及使用抽蓄项目道路和厂区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连续安装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9)投标人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
(10)投标人负责施工中因自身原因发生阻工等的协调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11)本标段的由投标人采购设备的监造工作及设备性能检测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承担费用。
2.5.5.4投标人配合完成本标段范围内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实施、水保环保监测、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等“三同时”工作。
2.5.6本标段与其他标段的设备或系统接口位置由后施工方负责连接。
2.5.7本工程工作界面:
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生产一次水及排水界限为压缩空气储能厂房、辅房外一米以内;
电气系统接口:一次系统以110kV进线间隔接线端子为界;与本标段供货的电气二次系统设备相匹配的安装工程。
地下储气系统接口:本标段负责围墙内一米进出口管道法兰及配对法兰、螺栓、垫片、支撑。
2.6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落地交货。
2.7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5个月内全部到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至少取得压缩空气储能相关专利(包括发明或实用新型)3项,需提供专利证书或专利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专利名称或摘要中须体现“压缩空气储能”或“膨胀机”或“压缩机”。
3.2.2 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