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充分发挥合作双方优势,积极践行国家和云南省能源发展战略,推进昆明盐矿盐穴资源的开发利用,改善能源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安宁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24日在安宁签署了《昆明安宁空气储能发电项目投资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宁市人民政府
乙方: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1项目名称:昆明安宁空气储能发电项目
1.2项目投资方: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为1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6亿元。(除本协议另有标明的以外,均指人民币,下同),投资资金由乙方负责自筹,并确保自筹投资款来源的合法性(下同)。
1.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乙方拟利用所属盐矿盐穴腔体建设昆明安宁空气储能发电项目,利用昆明盐矿退役盐穴作为储气腔体,地面系统拟安装一套300MW级压缩和发电系统,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1.5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项目总建设期共计约24个月,项目投产后运营期40年。计划于2024年启动项目建设,于2026年12月前正式完成竣工并投入运营(启动时间以实际开工建设时间为准)。
1.6项目运营后,年主营业务收入预计达到1.45亿元以上,年发电量约5亿度,年上交税收600万元以上,可解决当地就业约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