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为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模:建设分散式储能系统+集中式储能系统,项目总容量为250MW/500MWh。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即本工程的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前期报审报批工作等;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工程结算、配合审计及报审报批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以限额设计为原则,将项目总投资控制在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以内。合同估算价:75227.30万元。
原文如下: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50MW/500MWh储能电站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JZSJ-202311QT-04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311QT-04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50MW/500MWh储能电站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以2308-421050-04-01-40829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鸿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荆州市鸿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瑞津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建设分散式储能系统+集中式储能系统,项目总容量为250MW/500MWh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即本工程的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前期报审报批工作等;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工程结算、配合审计及报审报批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以限额设计为原则,将项目总投资控制在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以内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75227.30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新能源发电)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近5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储能电站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以上资料未载明施工内容或设计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即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拟派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4)其它主要人员: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包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以上人员要求为本单位职工,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提供拟派人员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拟派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5)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施工及设计单位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