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指南》适用于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额定功率为500kW且额定能量为500kWh及以上的固定式电化学储能电站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以独立储能电站形式建设、额定功率为500kW以下或额定能量为500kWh以下的固定式电化学储能电站,其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参照本指南执行,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技术指南》主要从总平面布局、建筑与结构、电气与控制、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排水等几个方面规定消防要求。
其中火灾监测和抑制过程方面,要求分为早期预警、灭火抑制、防止复燃三个阶段;在防火距离方面,针对预制舱 (柜)、厂房式储能系统做出了具体规定。这些都将对储能系统、储能电站的设计产生直接影响。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化学储能电站)》的通知
鲁建消技字〔 2023 〕2 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审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盲点问题,保障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质量安全,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化学储能电站)》,已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指南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