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表示, 基于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板块业务结构和电站资产结构,降低应收账款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拟将 3 个子公司 100%股权进行转让,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湖北林洋拟将其持有的仙桃林洋 100%股权进行转让,交易涉及部分公司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流动性、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竞争能力。本次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10月26日,林洋能源发布公告宣布,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 3 个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安徽电投新拓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2.66亿元;全资下属公司湖北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仙桃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 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