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10月8日,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门县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到2025年,全县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0万千瓦。此次项目完成就能达到规划目标。
本次招标的部分信息如下。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门工业园内,规模为500MW/1000MWh。项目总投资约2000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000.00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160000.0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182114.01万元,单价限价1.82元/Wh。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施工部分、设备部分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原文如下:
惠州市龙门县500MW/1000MWh独立储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市龙门县500MW/1000MWh独立储能项目已由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2-441324-04-01-614367(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门威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门威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门工业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为500MW/1000MWh,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4592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采用国内的一线品牌,利用200个2.5MW/5.0 MWh磷酸铁锂单元,采用集装箱式方案,箱体内部包含电池模块、PCS、BMS、电池控制柜等,同时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材料和系统安装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约2000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000.00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160000.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2.3.1总工期:365个日历天;
2.3.2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
2.3.3施工工期335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2.4.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4.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2.1设计部分
(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审定的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
(2)设计其他服务
①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②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③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4.2.2施工部分
①内容包括: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②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③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④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⑤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⑥将储能系统与电网进行连接,以实现电力的双向流动和调度。与电网运营商进行协调、安装电力变压器、开展联调测试等。
⑦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2.4.2.3设备部分
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2.5前期服务机构说明
2.5.1 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6最高投标限价:182114.01万元,单价限价1.82元/Wh。
2.7质量标准要求:
(1)设计部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国家及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部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合格标准。
2.8安全文明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及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3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2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路686号4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的不需要递交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登记申请表需联合体各方盖章并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10月16日。
5.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11月6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路686号4楼开标室。
5.3 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6日10时00分。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5.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集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jyem.com.cn/wzsy)、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集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集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威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五路标准化厂房A栋3楼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集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下塘西路686号402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88529809
8.其他
(1)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保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规定,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保证服从业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的项目规模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