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一级台阶
一般情况下,1500~3500m被定义为高海拔,3500~5500m为超高海拔。被称为“生命禁区”的青藏高原平均海拔在4000m以上,是不折不扣的超高海拔地区。
超高海拔地区大气压力和空气密度极低,平均只有沿海地区的60%,导致风电机组推力严重下降、更容易造成叶片失速,并且对气动性能优化、电气部件绝缘及散热性能提升、高辐射环境下机组防护设计优化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另外,过大的昼夜温差对风电机组材料耐疲劳性也提出较大挑战。简而言之,在超高海拔地区开发风电,必须解决空气密度极低时造成的机组叶片失速、电气绝缘散热、机舱塔筒叶片防辐射及雷暴等问题。
由于风电机组需要运行20年以上,在这些特殊环境下的挑战,是无法在试验环境下完全模拟的,必须经过漫长的现场考验,并不断加以改善。早在15年前的千瓦级风电机组上,我国就已经实施了高海拔风电机组的批量化项目开发,为日后风电从高海拔到超高海拔开发步步为营,从云南、四川、青海到西藏一步一级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2008年12月6日,由中国水电集团投资建设,中法两国在气候变化领域合作的重大代表性项目⸺大理者磨山风电场顺利投产发电。该项目的投运,对中国高海拔风电技术的早期探索意义重大。它是云南首个风电项目,位于大理市下关南侧的者磨山上,建成时为我国最高海拔风电项目。
这个项目的投产,还标志着云南省长期以来以水电、火电为电力能源结构的历史将被改写,在每年11月至次年5月的枯水期,风电可为电网带来补充,开创了“风水互补”的能源建设新格局。
据了解,大理者磨山风电场总装机容量7.875万千瓦,共安装105台金风科技750kW机型,是我国最早一批针对高海拔环境进行了技术优化的风电机组。可以说,正是这些机组在十五年前的投运,开创了高海拔、低空气密度、特殊地理环境下风电场建设的先河,填补了国内外高海拔风电建设的空白,为相关技术进步积累了丰富经验。
持续优化完善
随着我国风电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高海拔区域相对集中的云南、青海与四川三省,开始积极发展风电。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年底,云南、青海、四川的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162.6万千瓦、1028.9万千瓦、646.6万千瓦。数十个3000m以上海拔高度的项目得到开发,使高海拔风电技术应用更为广泛而成熟。
在西藏规模化开发超高海拔风电项目,时机已经成熟。事实上,早在2010年8月,龙源下属中能公司,就在那曲县、安多县青藏公路附近各建一座80m高的测风塔。2011年年底,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向国家能源局提交《那曲高海拔风电场项目建议书》;2012年3月,该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2013年11月3日,龙源那曲高海拔试验风电项目实现首批机组并网。这个项目海拔高度4700m,是西藏风电“零”的突破,填补了全国最后一个省份的风电开发空白,也创造了当时世界风电项目最高海拔的纪录。
龙源那曲高海拔试验风电项目最初规划总容量为4.95万千瓦,但实际投运0.75万千瓦,安装了5台联合动力1.5MW机组。虽然该项目只完成了首批机组投运,但我国对于西藏超高海拔风电技术与市场的开拓,并未停下脚步。
三峡西藏措美哲古分散式风电项目
经过9年技术改进与相关能力积累,2021年12月22日,西藏第二个风电项目,也是目前世界海拔最高的风电项目,三峡西藏措美哲古分散式风电场首批机组并网发电。该项目最高机位点轮毂海拔高度达到了5158m,总装机容量2.2万千瓦,安装了5台运达股份的2.2MW双馈机型与5台东方风电的2.XMW永磁直驱机型。
“我们必须解决好超高海拔低温低氧环境下施工难、风电设备进藏运输道路难、超高海拔风电开发技术难的‘三难’问题。”三峡集团一位参加过该项目建设的人员向《风能》介绍。作为国家超高海拔风电科研示范项目,措美哲古风电场对探索解决高海拔风能资源特性、地理特性、气候特性复杂多变,风电场选址、测风、设计、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方案,以及风电机组设备元器件选择、绝缘设计、加工工艺、控制策略等都具有极大的实践意义,创造了高原风电建设史上的奇迹。
正是因为该项目是全球风电史上第一个5000m以上海拔项目,山南市一位领导在首批机组并网时激动地说:“三峡今天措美风电开发建设的一小步,就是我们西藏山南清洁能源发展和进步的一大步。”
迎来规模开发
国家气候中心的数据显示,西藏100m与140m高度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分别超过5.2亿千瓦和6.3亿千瓦。CWEA的数据显示,2022年西藏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仅为3.1万千瓦,风电发展空间巨大。据《风能》统计,截至2023年上半年,西藏进入建设阶段(包括建成投产)的风电项目共4个。其中在建项目2个,均为规模化开发风电场。
在上述项目稳步推进的同时,2023年上半年,西藏风电市场取得了一项历史性突破⸺开展对8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竞配工作。
2023年5月18日,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指出,为切实保障区内电力安全供应,根据各地(市)申报的项目库储备情况和区内电网接网、并网条件,2023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573.5万千瓦。
《方案》涉及风电项目共80万千瓦,包含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建设规模6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日喀则市萨迦县、昌都市八宿县、那曲市色尼区、阿里地区改则县;市场化并网风电项目建设规模20万千瓦,场址位于阿里地区。
《方案》还提出项目建设要适度超前:“加快构建清洁能源‘一基地、两示范’发展新格局,按照‘成熟一批、开工一批’的思路,提前为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用能、规划新增通道等方面做好电力储备,适度超前推进新能源建设,有效拉动能源领域投资,促进资源开发利用共享。”为此,《方案》明确了项目建设时序,要求保障性并网项目中的风电项目于2024年10月底前全容量同步并网投运。可见对开发周期的要求不仅较短,而且相当严格。
据了解,截至2023年6月中旬,《方案》中所涉及的风电建设规模所在地(市)能源主管部门,均已印发了相关竞配方案,并快速推动后续工作。日喀则市甚至要求在确定项目投资主体,取得备案(核准)后需在一个月内开工建设。昌都市要求竞争性配置磋商明确的投资主体需在获得项目开发权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开发协议,开发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可预见的是,2024年西藏风电累计装机规模有望接近百万千瓦级水平,未来必将成为我国风电开发的重要增量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