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自2017年9月20日起实施。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从推动市场化需求响应、促进节能降耗、扩大绿电消费、保障电力安全等方面不断丰富电力需求侧管理实践,虚拟电厂运营商、负荷聚合商等新兴市场主体不断涌现,为电力系统安全、经济、高效、绿色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更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能源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去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修订起草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一是结合新形势与新任务,基于电力市场建设进展与地方实践,新增了需求响应的工作内容。二是结合有序用电工作开展的实践,修订完善有序用电工作实施的原则。三是进一步扩展和完善了节约用电、绿色用电的内容,增加了电能替代内容,有效支撑相关工作开展。四是结合“云大物移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推进电力消费智能化,实现电力利用效率的提升与利用方式的变革。
《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在2011年发布的《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而成。其修订原则一是结合能源电力安全保供新要求。明确负荷管理内涵,充分发挥负荷管理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要求。激发需求侧资源灵活性,引导用户自主优化调节电力负荷,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三是强化电力负荷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增了需求响应章节、细化了有序用电要求并新增系统支撑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