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桩 年内将新建400根

发布日期:2017-06-19

核心提示:近日出炉的《厦门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市到2020年要促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约29%,其
       近日出炉的《厦门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市到2020年要促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约29%,其中今年将力争完成替代电量9亿千瓦时。

  本月,我市启动了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旨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减少大气污染,提高电力消费层次,扩大电力消费量,稳步推进我市电能替代工作。 《方案》明确,到今年8月底,全市要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油)锅炉;除集中供热企业以外,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除工艺需求以外,淘汰分散型工业燃煤燃油窑炉;电制茶、电烤烟覆盖率达90%以上。到今年底,全市将新建400根城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2020年底前,厦门辖区内50%的集装箱、客滚、邮轮和干散货专用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能力;到2020年,建设公交车充电桩540个、公共充电桩4351个、专用充电桩2.22 万个;厨房电气化水平要得到较大提高。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接下来我市将拓展交通领域电能替代,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在机场航空港、各类型港口码头全面实施“油改电”,并推动环卫车辆实施“油改电”。同时,全面推广建筑领域、创新农业领域、工业领域等进行电能替代,开展“共享电气化”主题活动,对思明区、湖里区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城市综合体餐饮场所及全市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火锅类餐饮场所实施电气化改造。此外,我市将建设电能替代试点片区及项目,推动岛内及鼓浪屿部分区域试点建设电气化示范片区,集装箱码头、邮轮母港等建设船舶岸电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为保障这些举措的实施,《方案》指出,我市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电能替代项目予以奖补支持。

 
关键词: 电动汽车 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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