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投资约8.12亿元,总装机容量50MW/200MWh,放电时长4小时,其中压缩空气储能系统装机容量10MW/110MWh、锂电池储能系统装机容量40MW/90MWh,配套建设110千伏升压站1座及送出线路工程。
据了解,7月18日,华能集团发布了金坛17.24MW/34.48MWh共享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PC工程招标,根据公告,项目规模为江苏省金坛压缩空气储能一期。金坛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是我国首个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电站,一期规模60MW/300MWh,远期规划建设规模1000MW。
招标详情如下:
华能金坛17.24MW/34.48MWh共享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7-1-15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金坛17.24MW/34.48MWh共享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
2.2 规模:江苏省金坛压缩空气储能一期
2.3 标段划分:华能金坛17.24MW/34.48MWh共享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PC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江苏省常州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储能系统计划2023年8月开工,2023年10月并网投产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于电池舱/电池箱(含电池、液冷系统、内置特殊消防、BMS系统等)、PCS集箱(含PCS、变压器、负载开关、冷却通风系统、辅助供电系统等)、EMS控制系统、电缆、电缆转接箱、储能站内消防、排水系统等设备供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检测、验收及资料移交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承揽实施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至少具有1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内储能电站建设总容量不低于10MW/20MWh的储能系统EPC或者PC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页)。
(3)投标人采用的电池必须具有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2018要求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芯、PCS)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
(5)其他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为本单位)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无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不超过2家。
(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060万元(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