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与配建储能首次作为联合主体参与山东电力市场化交易

发布日期:2023-07-05  来源:山东能源监管办

核心提示:本月,山东岛南国投海上风电场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配建储能充放电曲线申报出清,成为国内首家配建储能与其风电发电主体联合入市的
 本月,山东岛南国投海上风电场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配建储能充放电曲线申报出清,成为国内首家配建储能与其风电发电主体联合入市的新能源场站,标志着山东电力市场储能市场化交易迈入新的阶段。
 
根据《关于2023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23〕16号)和《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2022年试行版V1.0)》等文件要求,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主体可自主参与电力中长期和现货市场交易。在中长期市场中,联合主体可与用电侧主体自主签订中长期合约,约定合约曲线和价格;在日前市场中,联合主体应申报新能源短期预测出力、竞价信息,其配建储能申报充放电曲线,参与日前市场出清;在实时市场中,市场运营机构结合新能源报送的超短期预测出力,以及日前市场中申报的信息,组织开展实时市场出清。新能源场站申报的配建储能充放电曲线在满足电网安全运行和新能源优先消纳的条件下优先出清,新能源与其配建储能作为一个联合主体结算。
 
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作为联合主体参与市场化交易,有利于提高储能利用率和新能源场站的盈利能力,是通过市场化方式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的又一成功实践。为保障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山东能源监管办组织市场运营机构,引导联合主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提前更新注册信息,明确交易申报、出清、计量和结算等工作要求,实现各环节有序衔接,为新能源场站与配建储能联合参与市场创造良好条件。
 
今年以来,山东全面推动新型储能发展及应用工作,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已达201万千瓦,市场化交易电量4.1亿千瓦时,位居全国首位。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会同相关政府部门,结合实际继续完善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参与市场机制,充分发挥配建储能在新能源消纳、电力保供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主体实现良性、健康发展。

 
关键词: 新能源 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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