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利用乡镇居民未利用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00MWp。采用“全额上网”的消纳方式,0.4kV电压等级并网。
工程建成后,在运行期25年内预计发电量335925.69万kWh,年平均发电量为13437.03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342.68h。同燃煤火电站相比,按标煤煤耗为301.5g/kWh计,每年可为国家节约标准煤40510.42 t。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有害气体和废气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13.57t,氮氧化合物(以二氧化氮计)排放量约为20.42t,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约为111252.5t。
该项目的建设可达到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节约不可再生资源的目的,对于当地的环境保护、减少大气污染具有积极的作用,并有明显的节能、环保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