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MW/400MWh!中核山西垣曲独立储能项目EPC招标

发布日期:2023-04-17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

核心提示:4月14日,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发布中核垣曲200MW400MWh现代自动化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公告显示,项目地址位于山西省运
 4月14日,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发布中核垣曲200MW400MWh现代自动化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项目地址位于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垣曲县华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中核垣曲县现代自动化独立储能电站,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液冷储能方案,配套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建设规模200MW/400MWh,即最大充电、放电功率为200MW,最大储能量为400MWh,充放电倍率为0.5C。此外,本储能电站调峰/调频容量为调峰280MWh,调频30MW,占地面积约56.25亩。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全部设备的采购与供货及全过程施工,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有1个升压站项目或类似储能项目业绩。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情如下:
 
中核垣曲200MW/400MWh现代自动化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垣曲200MW/400MWh现代自动化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垣曲县华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NSC-23YHCX020767
 
2.2项目名称:中核垣曲200MW/400MWh现代自动化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垣曲县华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中核垣曲县200MW/400MWh现代自动化独立储能电站,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液冷储能方案,配套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即最大充电、放电功率为200MW,最大储能量为400MWh,充放电倍率为0.5C。此外本储能电站调峰/调频容量为调峰280MWh,调频30MW。占地面积约56.25亩。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完成包含储能电站土建及电气的勘察设计,完成上述项目的地质详勘、总体方案布置(总平面布置)、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技术协议签订、初步设计(配合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竣工图编制,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如设计接口、设计联络、现场服务、设计交底、工程检查及验收、相关评审、编制设计总结,以及配合招标方出具相关手续办理所需图纸及资料)等;
 
(2)依据招标人的基本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材料的选型及相关工艺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并保证其技术指标、电能质量指标达到招标方的要求且符合当地电网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制定的规范。
 
(3)本工程的全部建筑(包含厂区、进场道路、弃土渣场、送出线路及间隔等)、送出工程及对端站改造、安装(含调试等)工程及手续办理工作;
 
(4)本工程的全部设备的采购与供货(除工程量清单明确的A类设备外)、运输、安装(含甲供设备)、调试、验收、现场保管发放、安全稳定运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5)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全范围的协调、所有与工程有关的永久性征地费、建设期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植被恢复费、复垦费、水土保持费、临时用地、地表青赔(施工过程涉及的所有地表青赔、临时踩踏碾压、项目部临时用地)、进场道路及各项验收;
 
(6)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全部土地征用和土地租赁等相关工作;详细范围请见“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中核垣曲200MW/400MWh现代自动化独立储能项目位于在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2.6计划工期:2023年11月30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0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升压站项目或类似储能项目业绩,以业绩证明文件为准(业绩证明应包括:合同或竣工验收或证明项目已投运的证明文件,时间以项目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或投运时间为准)。
 
(5)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经理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1个升压站项目或类似储能项目,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并提供签字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且拥有安全B证,担任过至少1个升压站项目或类似储能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键词: 独立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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