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时表示,推动风电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
这是国家层面文件第一次正式提出调整。此前行业内人士曾多次呼吁将风电项目许可改为备案制。本次“靴子落地”意味着国家层面释放积极信号。
备案制只需要报政府备案后就可以办理后续手续,不用政府审核批准。核准制需要政府审核和批准后,才能办理后续手续。
业内人士表示,“推动风电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的目的是以提高管理效率为目标,简化项目管理程序。其强调,这个过程会需要一定的时间,特别是海上风电相对陆上风电,环境影响因素更复杂、安全要求更高,行业主管部门现阶段还是要加强管理。
很多人认为,该调整将带来风电项目的快速生成,对风电行业可以起到加快发展的作用。
据风芒能源了解,此前管理权限下放后,核准流程现已简化至办理完成“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后就可以核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在县级自然资源局初审,在市级自然资源局出具批复意见或颁发证书。也有一些省份有些地方在县一级即可完成核准。
选址意见涉及到地方选址红线,县长开规委会,空间规划等流程。用地涉及到用地性质,用地空间规划等。这些都是项目开发建设中容易被卡的点。
有业主表示,风电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项目各方面受制约的点变少了,项目业主的主动性随之变大了。
此前,分散式风电因为,即使只安装两三台风机的项目,也需要与集中式项目一样,走完一整套审批程序而被人诟病。因此很多人士认为,其将带来特别是中东南部分散式风电市场快速扩大的希望。
但是“风电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相关手续如何简化,权力如何下放现还未知。风电项目调整为备案制之后,本来核准所需的“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是否后置还不确定。
以“兄弟行业”光伏为例,2013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发文明确光伏发电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项目备案权力由国家下放到地方。根据光伏备案制,流程为项目先备案,获得建设指标,再做预审和规划选址。现在集中式光伏大多需要市级(省级)备案,报省里纳入建设规模。分散式光伏项目需要县里备案。
与一些人士认为的“重磅利好”不同,业内也有很多人士一定程度上持观望、悲观态度。
有电力央企相关领导认为,调整为备案制之后,是容易项目生成。但是,真正落地还是一个手续不拉。只是发展的责任承担,由发改委转到各个职能部门。地方利益权重更大了,寻租的比例会更高。相关产业配套可能会更繁重。
也有地方主管部门认为,备案制更多是一些开发企业最想要的。其备案后,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倒逼政府。其表示,备案和核准的区别无非是前置条件变后置,还是要办理手续。风电调整为备案制后,很容易发生和光伏类似的情况——无序备案。看着备案量“吓死人”,其实很多是无法实施的,容易给决策造成判断失误。
还有整机商表示,风电作为大型建筑,涉及面比较广,比较难备案,容易找后账。而且地方政府对备案制的理解不尽相同,执行标准会不一致。对分散式风电可能会有政策支撑利好,但落地太难。
相关从业人士表示,放管服,不是只放权,还要管理和服务。以某省举例,2014-2018年左右备案的地面电站至少有30GW,到2020年底并网的地面电站才604万千瓦,仅1/5落地率。
该省分散式风电是县核准,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为简政了。2017年核准210万千瓦,2019年核准480万千瓦,现在才并网一半左右。上述并网项目基本都是央企深耕干成的。前期有很多企业都只是倒卖路条。
风电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还是要看后续相关管理办法如何修改、支撑。无论核准制备案制,新能源项目都需依法合规办理各项手续。简化流程后,业主需加强前期工作深度,杜绝颠覆性因素,高质量开发建设,确保如期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