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是应中国企业重山风力设备(连云港)有限公司(CS Wind China Co., Ltd)于2022年3月16日提交的申请。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08.20.00、7308.90.00和8502.31.10。
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2年6月24日向澳大利亚工业、能源和减排部部长提交终裁建议。
本案调查产品不包括吊舱和螺旋桨叶片(不管它们是否附在风塔上)以及任何未连接到风塔或其部分的内部或外部部件。
本公告自2022年3月16日起生效。
附:
2013年8月2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风电塔启动反倾销调查。
2014年4月16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企业的税率:中国为15.0%0-15.6%、韩国为17.2%-18.8%。
2018年7月1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风电塔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19年3月2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33号公告,决定从2019年4月17日起,终止韩国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同时继续延长中国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以从价税方式计征6.4%-10.9%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