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表示,纳入2022年建设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3年6月底前并网发电,2023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并网发电,2024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配套电化学储能电站应不迟于发电项目投运。
原文如下:
文件表示,纳入2022年建设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3年6月底前并网发电,2023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并网发电,2024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配套电化学储能电站应不迟于发电项目投运。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