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目前在建、拟建及2020年1月3日之后投产的光伏压延玻璃项目需在今年5月31日前完成听证会程序。受各地工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委托召开听证会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包括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及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作为我国光伏压延玻璃产能风险预警机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听证会召开后,组织单位将形成听证意见、听证报告递交各省委托方,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听证意见、专家论证出具项目风险等级提示,各地政府部门据此决定是否公示、公告光伏压延玻璃项目。
本文原载于《中国建材报》4月11日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