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作要求:
为加强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现启动第十一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已公告企业自查、第四批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已公告企业自查工作,请各有关企业依据上述文件要求自愿申报,纸质文件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光伏制造企业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t.gov.cn)同步在线申报。行业规范公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5日。
自查工作要求:
为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保持动态调整机制,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已进入光伏制造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开展2021年度生产运营情况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光伏制造企业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mit.govcn)线上提交自查报告。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2021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和经核实的企业自查报告,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规范条件要求,指导未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加强整改,达到规范条件要求,对整改后仍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提出调整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