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内容
1、三方合作在河南省内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站项目,首期合作重点是公司在河南省已开展前期工作的储能电站项目。
2、三方共同出资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立合资公司,负责在河南全省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储能项目。合资公司由长江电力作为控股主体,三峡集团河南分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参股,前述两方所持股比合计不低于60%。根据具体项目推进情况,合资公司在项目所在地适时设立项目公司。
3、合资公司将同步在河南全省开发建设集中式风电和光伏项目,实现储能与多种绿电的联合与协同效益。预计到2030年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储能和新能源项目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
4、合资公司储能项目投入运营后所需电量,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永泰能源在河南省的燃煤电厂发电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