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共分为22个专题,包含支持光伏企业快速发展专题和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建设专题。
在支持光伏产业发展专题中,明确对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至10亿元、增速超过30%,和对年营收超过10亿元以上、增速超过20%的光伏生产企业,按其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500万元。
申报条件为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申报单位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依法上报统计数据;申报单位2021年度光伏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0%以上;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
在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建设专题中,奖补标准为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法人建成运行的光伏储能系统,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不低于1兆瓦,储能系统不低于1兆瓦时,按照储能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
申报条件为: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单位必须按照规划完成光伏电站和储能系统建设,(两者均为新建项目,项目完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且光伏电站并网运行,储能系统正常运营;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