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能源监管办积极探索储能电站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利用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2021年,明确储能电站参与山东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主体地位,累计调用储能调峰电量0.13亿千瓦时。2021年12月起,山东启动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山东第一批储能示范项目也陆续投产。山东能源监管办加快推动储能规模化、市场化调用,不断完善储能参与市场的交易规则和容量补偿机制,在满足电网安全运行和新能源优先消纳的条件下优先出清,并通过有效的价格信号引导储能电站削峰填谷,发挥储能容量价值,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持续跟踪储能等新兴主体参与市场情况,根据运行实际,建立完善“按效果付费”的市场机制,进一步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助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