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合作将在十总镇、东社镇、金沙街道辖区内党政机关、园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屋顶及居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公共建筑屋顶、商业建筑屋顶、工业企业屋顶、农村户用屋顶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50%、40%、30%、20%”
“我们将全力配合光伏建设实施的快速推进,本着友好合作、公平竞争的原则,切实保障企业及农户的利益,稳步推进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建设。”区发改委代表倪健忠表示
作为通州区整区光伏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积极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响应江苏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工作部署,主动推动本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做到“宜建尽建、应并尽并”,争取2023年底前完成“5432”的任务要求,助力南通地区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