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约仪式上,一三〇团团长刘会兵代表该团与胡杨河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
据了解,该项目预计投资4.89亿元。于3月28日开工建设,年底建成实现并网发电。本光伏发电项目在整个25年规划运行期内,年平均上网电量约1.55亿度,每年可节约发电标准煤约4.65万吨。在其25年使用期内,该光伏发电项目总共节省标准煤约116.24万吨。
项目全面完工后,将为七师胡杨河市节能减排、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更为七师胡杨河市的发展建设提供可持续的清洁环保、安全能源,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