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实施"风光倍增"工程, 推进整县光伏建设

发布日期:2022-02-18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作者:中国风光储网--新闻中心

核心提示:浙江: 实施"风光倍增"工程, 推进整县光伏建设
 2月16日,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实施“风光倍增”工程,推广“光伏+农渔林业”开发模式,推进整县光伏建设,打造若干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400万千瓦以上。
 
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意见重点从十个方面进行部署: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变革,构建高质量的低碳工业体系,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推进交通运输体系低碳转型,推进建筑全过程绿色化,推进建筑全过程绿色化,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战略,完善政策法规和统计监测体系,创新绿色发展推进机制。
 
其中,积极发展低碳能源明确了如下任务:
 
实施“风光倍增”工程,推广“光伏+农渔林业”开发模式,推进整县光伏建设,打造若干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打造沿海核电基地。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扩大天然气发电利用规模。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和建设。加快储能设施建设,鼓励“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应用。持续提高已建特高压通道输送清洁能源比重,全力推进送浙第四回特高压直流通道建设。
 
推动能源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快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进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完善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市场为辅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推进天然气领域上下游直接交易、管网独立、管销分离改革。深化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用能权交易体系。建立能源行业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机制,强化能源监测预警。
 
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供热制冷、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加强空气源热泵热水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系统应用。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生态城区、高星级绿色低碳建筑、超低能耗建筑。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低碳农业模式。加快建立农业碳汇核算标准,推进农业生态技术、增汇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关键词: 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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