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出台节能降碳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发布日期:2017-05-05

核心提示:广州市出台节能降碳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20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2万辆
        据了解,广州市作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截至2015年底,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46万辆。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全面推广使用国Ⅴ标准车用燃油。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措施,共淘汰黄标车18万辆;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遏制私人汽车数量增长。
 
        近日,从广州市政府了解到,广州市发布《广州市节能降碳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根据通知,广州市将把推广新能源汽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到“十三五”期末,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2万辆。
 
        以下为截取的通知中有关新能源汽车的内容:
 
        一、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老旧车辆,重点在公交、出租、公务、专用车等领域优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从2016年开始,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得低于90%,其余1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中,纯电动出租车比例不得低于7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3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纯电动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95%。加大城市物流和私人购车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探索开展城际间新能源汽车客运专线,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动态监测机制。
 
        二、建设完善充电设施
 
        新建住宅停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以及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类项目,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3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桩或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口。逐步推进已建和在建的建筑物配套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以及住宅小区增建充电桩,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的配套服务系统,基本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换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配建充换电设施为辅助,以城际、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使用便利、标准规范统一的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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